2013年普招体育专业术科考试通知

豫招普[2013]3 号

 

 

河南省招生办公室

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

术科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

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,各重点扩权县(市)招生办公室:

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定于3月27日至4月11日在登封市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地点、时间安排及要求

(一)考试地点:登封市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教学部体育场馆(登封市外环路与少室路交叉口)。

(二)考试时间:各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(市)考生考试时间见附件1。

(三)考生必须持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(市)招办《介绍信》办理术科考试手续。《介绍信》由各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(市)招办按“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介绍信”统一格式打印。

(四)考生凭本人身份证、考生《诚信承诺书》和《体育术科准考证》(进考场时领取)参加术科考试。

 

二、其它事项

(一)考生应认真阅读《考场规则》和《考生须知》的各项内容,以免影响考试。

(二)术科考试期间,遇到天气变化(刮风、下雨等),由专家组依据考试场地实际情况,确定是否暂停或推迟考试并现场通知考生。

三)术科考试前考生可自愿适应场地,适应场地的时间和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。

(四)我办拟于4月17日将考生的体育术科考试成绩通知各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(市)招办。

(五)各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(市)招办及时将体育术科考试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,考生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查考试成绩。考生复查成绩须填写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(见附件5),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(市)招办汇总后于4月26日前传真至省招办(传真电话0371-68101526)

附件: 1. 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时间安排表

2. 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场规则

3.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介绍信和考生须知

4. 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

5. 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绩复查申请表

 

 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一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

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时间安排表

 

批  次

 

单         位

术科考试时间

上午 8:00-12:00

下午14:40-18:30

第十四批

洛阳市:     男、女生

4月10日

附件2:

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

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场规则

 

一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、考生《诚信承诺书》和体育术科考试准考证(进场时领取、丢失不予补办)参加体育术科考试,准考证人为搓皱其照片、条形码不清楚者,不得参加术科考试。

二、考生按规定时间,上午7:20、下午14:30前到检录处集合,按照公布的考试节次进行考试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迟到、误考均不得参加术科考试。

三、严禁携带手机等无线电通信工具进入考场,违者取消本场考试资格。

四、考生对考试项目规则不清楚时,可向考评员提出询问,但不得提出规则范围以外的要求。

五、考生考试时所穿服装和佩饰不得印有任何标记(如单位名称、号码等),否则取消术科考试资格。

六、考生术科考试错过节次、身体素质100米跑错过组次,立定跳远、原地推铅球错过轮次,专项技术错过顺序,以及由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失误一律不予补考。

七、考试项目身体素质100米跑和田径专项可穿0.9厘米钉子的跑鞋,其它考试项目一律不准穿带钉子的跑鞋、跳鞋;鞋底不得附着其它物质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八、考生每项考试完毕,应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名。对成绩有异议,应立即向主考提出,过时不予受理。每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退出考场,不得在场内逗留。

九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,考试违规、违纪、舞弊者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,并将违纪情节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

 

 

 

考  生  须  知

一、考生持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(市)招办介绍信办理考试手续。考生凭本人身份证(其它证件、证明无效)、考生《诚信承诺书》和体育专业术科准考证(进考场时领取)参加术科考试。

二、检录时间:考生按规定时间,上午7:20、下午14:30前到检录处集合,按照专业考号(介绍信上,8位数)公布的进场节次进入考场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迟到、误考均不得参加术科考试。

三、检录地点:登封市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教学部南大门(登封市外环路与少室路交叉口)。

四、考试时间:     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40-18:30

五、考试地点:登封市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教学部运动场、馆。

六、注意事项:

体育专业术科准考证不得压膜过塑,丢失不予补办,无体育专业术科准考证、准考证上条形码和照片人为揉搓看不清者不得参加术科考试。

严禁携带手机等无线电通信工具进入考场,违者取消本场考试资格。

考生考试时所穿服装和佩饰不得印有任何标记(如单位名称、号码等),否则取消术科考试资格。

考生术科考试错过节次、身体素质100米跑错过组次、立定跳远、原地推铅球错过轮次、专项技术错过顺序,以及由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失误,一律不予补考。

对考试项目规则不清楚时,可向考评员提出询问,但不得提出规则范围以外的要求。

身体素质考试每生100米跑只有一次跑、立定跳远、原地推铅球只有两次跳、投机会。

考试项目身体素质100米跑和田径专项可穿0.9厘米钉子的跑鞋,其它考试项目一律不准穿带钉子的跑鞋、跳鞋;鞋底不得附着其它物质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考生每项考试结束,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名。对成绩有异议,立即向主考提出,过时不予受理。

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,考试违规、违纪、舞弊者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,并将违纪情节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

术科考试前考生可自愿适应场地,适应场地的时间和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。

考生的食宿、交通等费用自理,请注意饮食卫生、交通安全。

附件4:

2013河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

 

  考  生  诚  信  承  诺  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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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表可复印,考生必须携带该表参加专业术科考试)

 

我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,在此郑重承诺:

一、      我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,我已认真阅读《考场规则》。

二、      我保证在术科考试中严格遵守《考场规则》的各项规定,

诚信考试。

三、我保证在术科考试中不参与任何违规舞弊行为,否则,愿意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接受处理。

 

 

    承诺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考生号:

        签字日期 :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    月    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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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中考生违规情况处理

 

   根据教育部令第33号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考生违背考试公平、公正原则,在考试过程中:携带具有发送或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;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,所报名参加考试的个阶段、各科成绩无效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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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0-06-01 20:35